逃稅罪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

一、逃稅罪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

逃稅罪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

逃稅罪公司需要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的: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作爲扣繳義務人,在納稅過程中採用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行爲的,應當要處以想應處罰。但是,這個處罰不同於自然人犯本罪的刑罰處罰。

一方面,單位在犯逃稅罪之後要依據刑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金。

另一方面,對於企業的直接責任人,要根據刑法規定,處以責任人除罰金之外的處罰可能,即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當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相關規定,如果,納稅人補繳適當,會被免於刑事處罰,則只需要補繳稅款,以及繳納相應的滯納金就行了。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稱法人代表),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

二、單位犯逃稅罪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逃稅罪的追訴時效根據行爲人逃稅的最高刑而定的,如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偷稅逃稅這樣的一種行爲,首先是違反我們國家稅收法律規定的行爲,其次就是如果說情節比較嚴重的或者是經過要求,但是仍然補繳納稅收的情況之下,將有可能會構成我們國家刑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逃稅罪,如果單位構成該罪名的話,實行的是雙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