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稅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對欠稅不交的後果作了如下規定:

公司欠稅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企業都應盡的義務,但若因爲種種原因逃稅漏稅,將會面臨一系列的不良後果和處罰措施。

1、公告:稅務機關對於欠稅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會在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上發佈欠稅公告並將欠稅行爲納入信用檔案。

2、加收滯納金:稅務機關對於所欠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責令限期補繳。

3、罰款:欠稅人在稅務機關指定期限內爲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會處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收繳並停供發票,這個只針對從事生產、經營的欠稅納稅人。

5、強制執行:稅務機關對逾期未補繳的納稅人可以採取凍結帳戶、扣押查封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且稅務機關享有一定的優先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6、阻止出境:稅務機關對於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納稅人,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7、若稅務機關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仍不還追繳欠繳的稅款,則納稅人已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數額在一萬元到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超過十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罰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覈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欠稅指的是納稅人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一直未繳或者是少繳稅款的行爲,如果欠稅的金額不滿1萬元的話,那麼還沒有構成犯罪,稅務機關指揮進行追繳欠款,並且要求繳納罰金。但是如果一直不進行補繳的話,那麼會採取其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