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罪的主體和主觀要件是什麼?

偷稅罪就是逃稅罪,偷稅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它包括很多方面,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組織。那麼你知道偷稅罪的主體具體是哪些嗎?下面是本站網的小編爲您提供的與之相關的資訊:

偷稅罪的主體和主觀要件是什麼?

一、偷稅罪概念簡述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偷稅罪罪已被逃稅罪取代,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採取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爲。

二、偷稅罪的主體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

既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也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國有、集體、私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外資企業、中外資企業等法人或單位,而且還包括扣繳義務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既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沒有納稅義務的公民,如與納稅、扣繳義務人相互勾結,爲偷稅犯罪提供賬號、發票證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實施偷稅行爲的,應以偷稅共犯論處。稅務工作人員構成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逃避繳納應繳稅款義務而非法獲利的目的。所謂直接故意,是指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是違反稅收法規,逃避繳納應繳納稅款義務的行爲,其結果會使國家稅收受到影響,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如果不具有這種主觀上的直接故意和非法獲利的目的,比如過失行爲,

則不構成偷稅罪。認定行爲人有無偷稅的故意,主要從行爲人的主觀條件、業務水平和行爲時的具體情況等方面綜合分析判斷,如果行爲人是因不懂稅法或者一時疏忽而沒有按時申報納稅,或者是因管理制度混亂,賬目不清,人員職責不清或調動頻繁因而漏報、漏繳稅款的,都不構成偷稅罪。

以上即是小編爲您提供的與偷稅罪主體有關的全部資訊,如果您對此類資訊還存在着一些疑問,或者需要了解更多資訊,可以到本站網找在線律師進行諮詢,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