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偷稅漏稅通告是怎樣規定

一、唐山偷稅漏稅通告是怎樣規定的

唐山偷稅漏稅通告是怎樣規定

1、工作目的

依法查處各納稅單位、企業、個人存在的偷、逃、騙、抗和欠稅違法行爲,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自覺性;維護稅收法規的嚴肅性、統一性和權威性,創建公平和諧的稅收環境,保障和促進稅收收入穩定增長。

2、工作範圍

(一)重點查處全縣範圍內各行業、領域的偷漏稅、逃稅、騙稅、抗稅、欠稅等違法行爲和稅務人員瀆職等行爲。

(二)重點檢查2010年以來,全縣各納稅單位、企業、個人稅收應繳入庫情況。在嚴打檢查中發現納稅單位、企業、個人等存在嚴重偷、漏、逃、騙、抗、欠稅違法行爲的,可追溯到2010年以前稅收繳納情況。

3、工作重點

(一)各類偷稅違法行爲。納稅人採取僞造、隱匿、擅自銷燬賬薄、記賬憑證,做假賬,在賬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請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且佔應繳稅額百分之十或者曾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了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行爲。

(二)各類欠稅違法行爲。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欠繳應納稅款,並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

(三)各類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行爲。納稅人採取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爲。

(四)各類抗稅違法行爲,納稅人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個人或者企事業單位直接責任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爲。

(五)其它違反《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行爲。

(六)各類瀆職違法行爲

1)、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收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情節的。

2)、各類評估機構,公證機關等在評估和公證過程中,不能公正評估,致使國家稅收受到損失的。

3)、其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4、工作步驟

(一)宣傳階段(8月1-10日)。由縣政府組織縣協稅護稅辦公室、國稅、地稅、財政等有關部門透過張貼《通告》、電視、網絡、報紙等多種媒體形式將本次嚴打活動進行大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二)自查申報階段(8月10日-31日)。稅務部門要認真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對管轄範圍內的納稅單位、企業、個人應繳稅款和存在偷、逃、騙、抗稅行爲的納稅人,進行一次全面自查,登記填表造冊,並於8月15日前將登記名冊報到協稅護稅辦公室。8月16日之後,各納稅單位、企業、個人要主動申報繳納欠稅款,稅務徵管人員要深入各納稅單位、企業及個體經營戶,逐單位逐戶進行催繳,及時受理納稅單位、企業、個人繳納應繳未繳稅款。

(三)檢查階段(9月1日-10月1日)。縣政府將組織縣協稅辦、財政、國稅、地稅等有關部門對全縣各納稅單位、企業、個人應繳未繳稅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四)處理階段(10月1日-11月30日)。爲全面開展嚴厲打擊偷、逃、騙、抗稅和欠稅違法行爲,由縣監察局、公安局、檢察院組成聯合辦案組。對納稅單位、企業、個人存在的偷、逃、騙、抗稅和欠稅違法行爲,以及稅務人員瀆職的行爲進行依法處理。

在我國相關的稅務機關對自身的相關稅務徵收進行相應的治理,我國的法律規定發現相關的違法行爲時,應積極的對這類違法企業和個人進行相應的通報,來治理我國的合法的稅收機制,維護社會的正常運轉和正常政府維護費用的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