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買賣所有權自登記轉移。我國法律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船舶由二個以上的法人或者個人共有的,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海商法》第九條 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 ;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權的轉讓,應當簽訂書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