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稅徵收應具備哪些條件

反傾銷稅徵收應具備哪些條件
反傾銷稅的徵收必須同時符合三項基本條件:
(1)傾銷存在,即產品出口價格低於其正常價格(國內銷售價格或對第三國出口價格或其生產成本);
(2)損害存在,即進口國競爭產業受到嚴重損害或損害威脅,或者一項新產業的建立受到嚴重阻礙;
(3)損害與傾銷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進口競爭產業所受的損害是由傾銷造成的。
反傾銷稅的一般效應。如果進口國當局對出口國壟斷企業的長期性傾銷徵收反傾銷稅,進口國進口品價格會提高,對進口品的需求和實際進口數量下降,在某些情況下從反傾銷調查國的進口會完全停止,國內進口競爭廠商的產量和收益增加。同時,國家關稅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需求減少。但只要生產者增加的福利和國家關稅收入大於消費者減少的福利,徵收反傾銷稅的綜合效應就被證明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