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外仲裁裁決有什麼應對方法

我們都清楚,現在是一個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很多的企業都走上了國際化的平臺。這也代表着我國經濟的水平的提高。但各國所適用的法律規定是不同的,所以會存在一些糾紛。想要發展就必須要走在前沿。接下來我們一起來了解下非涉外仲裁裁決的有關規定。

非涉外仲裁裁決有什麼應對方法

目前,全國已有225家仲裁機構,年度受案量已達十萬餘件。除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簡稱“海仲”)受理涉外仲裁案件外,按照199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依據仲裁法設立或重新組建的仲裁機構也有權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常規邏輯推斷,國內的仲裁機構似乎足以消化我國企業間的商事仲裁案件,然而實際卻並非如此,因受到公信力、仲裁成本、便利性、仲裁程序及實體法適用等因素影響,國內企業約定境外仲裁機構仲裁的案件比重持續攀升。其中不乏純國內糾紛約定境外仲裁的案件,具言之,即中國公司與中國公司之間簽訂的非涉外合同,合同中約定爭議提交境外某仲裁機構仲裁或臨時仲裁。對該類仲裁條款的效力,國際商事仲裁的基本原理如何迴應?從我國現行法角度應當如何解讀?我國法院在既有司法實踐中又究竟持何種態度?這不單是值得深入研判的理論課題,也是亟待尋求解決方案的實務焦點。

對涉及外商投資企業商事糾紛解決的思考

以上幾例中,我國法院對待無涉外因素糾紛提交境外仲裁的仲裁條款效力顯然持否定態度,這爲國內企業今後從事商事實踐提供了清晰的指導意義:考慮到內地尚不承認臨時仲裁,中國主體間簽訂的非涉外合同,要麼約定境內的仲裁機構透過仲裁方式解決其商事爭議,要麼透過傳統的訴訟方法或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DR)來作爲救濟渠道,而約定境外仲裁機構或境外臨時仲裁的條款則會被認定無效。但從外國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的角度講,朝來新生與所望之信之間的糾紛提出了另一個疑問:即當此類仲裁條款締結後,雙方並未在仲裁前對仲裁條款效力發生爭議,一致履行仲裁條款的約定前往境外仲裁,而仲裁庭基於國際普遍認可的“管轄權/管轄權原則”若對仲裁協議作出了正面積極的效力判斷並進而行使了仲裁管轄權,經審理後作出的仲裁裁決,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實現商事仲裁高效解決糾紛的功能?一味以此類仲裁條款無效而拒絕承認及執行,是否符合商事環境下的經濟理性,不得而知。另外,這些案件中所涉及的約定境外仲裁有違“公共政策”“司法主權”而無效,也有實踐限度問題:如前文所論證,這類概念相對抽象,公共政策也有“國際公共政策”與“國內公共政策之說”,“國際公共政策”又一度被區分爲“東道國觀念下的”國際公共政策與“國家共同體觀念下的”國際公共政策,其內涵與外延都需要在個案裁判中進行廓清,司法適用中亦須秉持謹慎立場,這一點不容小覷。

雖均爲國內當事人之間的無涉外因素的爭議,但多涉及外商投資類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相互之間及其與內資企業之間)的合同。這類擁有外資背景的企業往往在決策上及交易規劃、商事爭議解決中擁有一定的企業話語權,但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91條規定:“本法所稱外國公司是指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設立的公司”,據此在我國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屬於中國法人,此類交易主體在法律上不具有涉外因素,但在資本來源上卻具有涉外因素。出於各種因素考量,此類主體不願選定國內的仲裁機構而青睞境外仲裁機構,但在其所訂立的無涉外因素糾紛約定境外仲裁的仲裁條款效力認定上,是否與兩個純內資企業間的該類條款等量齊觀?尚無法作出評註。

但這一共性至少表露出現代商事環境中的當事人對國際化、非內國化、中立化的爭議解決方式的期待,同時有必要對我國過去實踐中以“法律關係三要件說”來認定“涉外性”的實踐作出適當的反思與重構。

值得多加註意的是,近期我國法院的司法實踐對於本問題的反面,即外國當事人約定境外仲裁機構在中國內地仲裁的仲裁條款效力,法院給出了開放、包容的迴應: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申請人安徽省龍利得包裝印刷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BPAgnatiSRL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案的覆函》([2013]民四他字第13號)中,認可選擇國際商會仲裁院仲裁、仲裁地爲上海的仲裁協議有效。從長遠展望,內地對境外仲裁機構開放仲裁服務市場不僅存在可能性,也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先決條件是構建良性的法治環境。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人民法院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干意見》,其中第8條明確規定:“依法加強涉沿線國家當事人的仲裁裁決司法審查工作,促進國際商事海事仲裁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在時代背景的推力下,對商事仲裁協議效力認定案件的有序運作應當持積極的期待。

我們可以從以上的內容中看出非涉外仲裁裁決的判定還是有一定的複雜性,很多的關鍵性的東西都是相當細微的。這需要我們不斷加強自身的商業素質,根據既定的法律法規進行商業活動。相信透過以上的內容你應該有了比較詳細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