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包括幾種承擔方式?

任何一種合同都是有可能發生違約行爲的,此時對於守約的一方來講,可以就自己的損失要求違約方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那麼對於採購合同來講,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幾種呢?具體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採購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包括幾種承擔方式?

一、採購合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損失時,應當依法承擔彌補利益損失的責任。常見的違約行爲有以下幾種:

(1)當事人由於自身的主觀原因不按照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即雖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但卻以種種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絕履行,常見的現象有有貨不交、拖欠貨款、轉移財產、賴賬不還等。

(2)當事人由於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觀條件的影響,沒有如期實際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乾脆不履行。如貨源緊張造成遲延交貨、資金週轉不足造成逾期交貨、“三角債”、連環合同形成的相互債務拖欠。

(3)當事人履行的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標的不當。常見的有產品的品質出現問題,包括質量與要求不符、標準不符、產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項目驗收不合格,保管物損壞,代理權不明確出現濫用代理權等。

二、採購合同違約責任有幾種承擔方式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或者補充約定的,當事人出現違約行爲時應當採取的補救措施。違約責任也不是一定不變的,合同各方在違約以後,可以再行約定採取合適的補救措施。常用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繼續履行。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此種情況多適用於標的物是特定的必須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況,比如委託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種型號或規格的元器件。

(2)採取補救措施。指履行債務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採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合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爲滿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違約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爲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後,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採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4)賠償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按實際損害數額給予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上述違約責任可以選擇適用,也可以幾種方式同時適用,但宗旨是以合同目的達到爲準,而且需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實際操作以便捷、有效爲宜。

綜上所述,採購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4種,即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違約金以及賠償金,詳細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先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