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物業管理條例》的實施一方面維護了業務管理活動,改善了羣衆的生活和工作的環境,另一方面保障了業主的權利不受侵害。並且不同地方的物業管理是有些區別的,那麼到底廣西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哪些呢?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爲您解答。

廣西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廣西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一、 總則

1、爲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使用,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2、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透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自治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4、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縣級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具體負責指導本轄區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協調物業服務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係,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相互之間的物業糾紛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工作。

5、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應當依法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規範行業行爲,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依法經營、誠信服務,推動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

二、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

1、本條例所稱的業主包括:

(1)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人;

(2)依據《民法典》第二編第六章規定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

(3)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但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已經合法佔有房屋的人。

2、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3、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3)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4)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5)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4、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組成。

業主因故不能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蔘加業主大會會議。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共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爲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廣西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決定的,《物業管理條例》是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在管理的過程中,業主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和權利,主要的權利有遵守物業管理區域的設施使用制度,及時的繳納物業服務費等,最主要的一點權利就是可以選舉爲物業委員會,依法享有選舉權。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