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物業費怎麼收

未交房物業費怎麼收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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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怎麼收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物業費收費標準是按照不同標準收取的,也就是說不同的物業費收費標準其管理和服務會有很大的不同,物業費收費標準主要分爲4個標準:1、一級收費標準: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2、二級收費標準: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3、三級收費標準:0.50元/月/平方米(已包稅、費);4、四級收費標準: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