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太高怎麼辦呢

物業費太高怎麼辦呢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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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高怎麼辦

1、成立業委會或向業委會出面協商

如業主質疑物業費收取過高,可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要求物業出示收費許可證件。如物業無法提供,業主有權不繳納物業費(物業私自提高物業費,屬違法行爲),並可向物價局投訴。若業主能夠出具物業費收費過高的依據,可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共同決議,降低物業費。

如果小區目前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則必須經過佔居建築物總面積超過二分之一的業主,且佔居總人數超過二分之一的業主同意,並且在公佈的指導價範圍內,由物業公司與業主雙方重新商定降低物業費事宜。

2、找房管部門解決

目前,物業費多由市場來調價,相關部門並沒有給出明確的收費標準。一般來說,物業費應依據小區的面積、層數、服務等級等來制定價格。如果業主覺得物業費收取不合理,可向房管部門反映情況,以此來維權。

3、協商提高物業服務

不少業主之所以認爲物業費過高,主要是因爲物業服務水平太差勁,比如保安缺乏責任心、小區環境髒亂差、存在安全隱患等。對於這種情況,可由業委會出面,與物業公司進行協商,要求提高物業服務水平。

4、更換新物業

小區的前期物業雖然是由開發商指定的,可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小區一旦發展成熟後便可成立業主委員會。如業委會對小區物業服務存在質疑,認爲其存在收費不合理現象,就可以開展招標,透過向社會招投標或協議招標的形式,重新選擇新的物業公司。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的關係】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覆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合法權益的保護】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爲,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