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高空墜物物業局怎麼辦?

(一)無事故損失的處理

發生高空墜物物業局怎麼辦?

無事故損失的高空拋物,物業公司也不可忽視,應儘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爲及其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勸告其不要再犯。對有過高空拋物行爲的人,應在日常的保安巡視中,加強對其的監督。如無人目擊肇事者,則應及時清除墜落物,並由保安在可能出現肇事者的相關樓層住戶中進行詢問與調查,同時宣傳高空拋物的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顯示物業管理對此事的關注。

(二)發生損失的事故處理

如果因高空拋物,而造成了社區內居民財產與人身安全遭受損失的情況,物業公司應及時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取證,查找肇事者。物業服務公司及時足額購買公共責任保險,可以規避此類相關的風險、減少經濟損失。

(三)認真對待居民投訴

在出現居民對高空墜物的投訴時,物業公司接待人員應及時派員到現場處理,記錄相關情況,並對事情進行調查走訪,按上述(一)、(二)兩類情況及時處理,安撫受害人情緒,並予以回訪,作好相應的記錄備案。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我國的小區的房屋一般又都是高樓而很容易發生高空墜物的情況,物業公司對於在他們所管轄範圍內的小區發生的高空墜物情況是負有不可逃脫的責任的,只要發生此類事件就必須由物業出面解決,所以我國的物業在入駐小區進行辦公的時候就必須制定出合適的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