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欠物業費時效

業主欠物業費時效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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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欠多少可以起訴




    業主是否會因拖欠物業費而被物業起訴,與拖欠物業費的金額大小無關。業主拖欠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費,屬於民事糾紛。因此,哪怕業主拖欠物業1元的物業費,在此類民事案件一般訴訟時效兩年內,物業均可以隨時提起訴訟,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及賠償損失。



    起訴的分類



    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係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爲。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爲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爲受理。起訴的成立,標誌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