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打架輕傷算故意傷害嗎?

一、雙方打架輕傷算故意傷害嗎?

雙方打架輕傷算故意傷害嗎?

若鑑定爲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案件應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公安機關在偵查完結後,會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民事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賠償數額。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傷害的客觀表現是什麼?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爲積極的作爲,亦可以表現爲消極的不作爲。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槍擊、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爲,就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爲爲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綜上所述,雙方打架鬥毆如果造成有人受傷,經過鑑定在輕傷以上級別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輕傷對應的量刑標準在三年以下徒刑,在庭審階段,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好,並積極賠償對方的,可能會得到法院的從輕處理,判處緩刑也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