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掐脖子算故意傷害嗎?

一、一般掐脖子算故意傷害嗎?

一般掐脖子算故意傷害嗎?

如果僅僅是被人掐脖子而沒有構成輕傷,則不構成故意傷害罪。是否涉嫌故意傷害罪,要看公安機關出具的傷情鑑定意見,鑑定意見認爲構成輕傷、重傷的,則涉嫌故意傷害罪。

認定故意傷害罪,一般是從傷害結果來看,必須是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結果;其次是看這個傷害結果是否由行爲人造成,傷害結果與行爲人的行爲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再者要看行爲人實施的行爲是否具有非法性,如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

二、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

故意傷害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傷害後果的嚴重程度方面,量刑時可以根據傷害後果的大小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可以分別在下列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爲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輕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量刑起點爲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重傷傷殘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量刑起點爲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據手段的殘忍程度和嚴重殘疾的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相應地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傷,可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傷,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的,可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的,可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帶有黑社會性質或地方惡勢力性質的;

(2)傷害對象爲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

(3)持槍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兇器傷害他人的;

(4)因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而故意傷害犯罪的;

(5)有賠償能力而拒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30%: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激情、義憤故意傷害犯罪的。

掐脖子的行爲一般是發生在吵架、打架行爲當中。此時情緒過於激動,可能會導致脖子嚴重受損,那麼一旦經過鑑定確定爲是輕傷以上的損害,那麼受害者就可以向相關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法院在受理後,若是確定故意傷害罪成立,那麼也有可能會直接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