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轉化爲搶劫罪如何認定?

盜竊罪轉化爲搶劫罪如何認定?

盜竊罪是指以祕密的手段竊取他人的財物的非法佔有型的犯罪,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盜竊罪是可以轉化爲搶劫罪的。盜竊罪要轉化爲搶劫罪應該怎麼來進行認定呢?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詳細的分析解答。

盜竊罪轉化爲搶劫罪的認定: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竊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財物的行爲。數額較大是構成盜竊罪的要件之一,對於偶爾一兩次進行盜竊,且財物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一般不能以盜竊罪判處。《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中的“犯盜竊、詐騙、搶奇罪”,並不要求盜竊、詐騙、搶奪行爲構成犯罪,只要行爲人實施三類行爲之一,均可成爲轉化型搶劫的前提,因爲“兩高”在《關於如何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批覆》中指出:“在司法局實踐中,有的被告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爲,雖未達到數額較大,但爲了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嚴重的,可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條搶劫罪定罪處罰。本案本條中的“當場”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實施盜竊、搶奪或詐騙行爲的現場;二是指一離開現場就被及時發覺而立即追捕,在追捕過程中行爲人使用暴力亦爲“當場”使用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盜竊未遂行爲人爲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可否按搶劫罪處罰問題的電話答覆》(1991年6月28日)“如果行爲人‘盜竊未遂’即使尚未構成盜竊罪,但爲抗拒逮捕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嚴重的,也可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條搶劫罪處罰。”

盜竊罪是可以轉化爲搶劫罪的,那還有哪些犯罪也是可以轉化爲搶劫罪呢?對於這種轉化的搶劫罪應該怎麼處罰?請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爲您進行詳細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