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綁架婦女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不解救被綁架婦女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律師解析:不解救被綁架婦女罪的犯罪構成如下:
1、不解救被綁架婦女罪的的主體是負有解救被綁架婦女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
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兒童的職務活動和國家機關的信譽;
4、客觀方面由行爲人接到解救被綁架婦女的要求或舉報而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構成。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條
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