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未遂怎麼判

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未遂怎麼判?

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未遂怎麼判

1、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的案件量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各項證據和每個被告人的具體情節,進行依法量刑。

2、對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殺人未遂分類:

(1)對象不能犯:比如謀殺未成,叫故意殺人未遂,屬於對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達到致死的效果,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3)客觀不能犯:就是客觀方面讓人達不到致死的效果,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4)主觀認識錯誤:因自己的判斷出現了錯誤,也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實際可能達到既遂的未遂,有既遂的可能,但因爲意志以外原因沒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

二、故意殺人未遂怎麼認定?

所謂故意殺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由於行爲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爲。

未遂有很多種,包括:

(1)對象不能犯:比如A預謀殺B,深夜看見B趟在牀上便一刀刺過去,發現原來是枕頭。這時被逮到了。這叫故意殺人未遂,屬於對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達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與死地,但是怎麼打也打不死。也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還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認爲扎個小人能害死B,於是天天聽扎小人詛咒B,這種情況就不屬於犯罪。

(3)客觀不能犯:就是客觀方面讓你達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殺死B但是B穿了防彈背心,A用盡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這也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4)主觀認識錯誤:如A開車撞死B,從B身上壓過去還下來摸了下確定B已經死了。於是逃走了,C路過發現B把他帶到醫院又救活了,也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的權利是違法的行爲,其行爲分爲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過失殺人相對於故意殺人來說,判處的量刑要相對輕,如果是故意殺人的行爲,那麼犯罪情節就屬於非常嚴重的,重者會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