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中重傷輕傷的標準量刑一樣嗎

一、故意傷害罪中重傷輕傷的標準量刑一樣嗎?

故意傷害罪中重傷輕傷的標準量刑一樣嗎

故意傷害案件中重傷輕傷的量刑標準是不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構成故意傷害罪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關於傷害案件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故意傷害案件中的輕傷重傷鑑定標準在這裏就不給大家詳細介紹了,因爲身體上每個不同部位的鑑定標準都不一樣,比如頭部和腿部,輕傷鑑定標準就不會是一樣的,鑑定結論的通知書上標註清楚了鑑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