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賠償超一年還可以起訴嗎

一、故意傷害賠償超一年還可以起訴嗎?

故意傷害賠償超一年還可以起訴嗎

故意傷害賠償超一年還可以起訴,但基本會喪失勝訴權,因爲如果被告抗辯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將駁回原告的訴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二、故意傷害案件的賠償標準怎麼確定?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如果你們是城鎮戶口,就按照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如果是農村戶口,就按照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7、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8、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任何的民事賠償糾紛在超過法定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基本上是沒有勝訴的可能性的,但並不是說不能起訴,如果被告沒有針對超過訴訟時效這回事提出抗訴,法院當然也會照常進行審理。對故意傷害行爲,民事賠償糾紛要儘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