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孕婦早產有罪嗎?

一、 故意傷害孕婦早產有罪嗎?

故意傷害孕婦早產有罪嗎?

故意傷害孕婦導致早產屬於故意傷害罪,如果傷害孕婦情節較輕,受害者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罰款等。孕婦在國家的法律上受到特別保護 。毆打孕婦屬於從重處罰的情節,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賠償達不成協議,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傷害所受的損失。如果導致流產了,那肯定不能放過兇手,一定要報警,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故意傷害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併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所以行爲人已經涉嫌犯罪,不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負賠償責任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還應該向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對於故意傷害孕婦的行爲,顯然是屬於嚴重惡劣的犯罪行爲,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其犯罪判決的結果是基於實際的傷害後果而定的, 對於輕傷以上的行爲就屬於追究刑事責任的範疇,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