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要賠償哪些?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要賠償哪些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要賠償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該樣判刑

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

1、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序,意味着,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着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爲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

2、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要知道故意傷害導致對方輕微傷的話,此時不能認定構成《刑法》中規定的故意傷害罪。雖然不能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但是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還是需要承擔。至於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情況下,賠償金額上面還需要根據實際造成的傷害情況計算,但總的來說應該是比造成輕微傷的賠償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