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導致人輕傷怎麼判

一、故意傷害導致人輕傷怎麼判

故意傷害導致人輕傷怎麼判

故意傷害罪,造成輕傷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要是行爲人具有其他特殊情節的話,還會適當減少一些刑罰。

二、故意傷害罪哪些情形可以減輕處罰

(一)基準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輕傷偏輕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基準刑爲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偏輕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二)被害人有過錯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基準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三)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四)具有坦白、認罪態度較好或者親屬間因家庭瑣事而致人傷害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五)具有法定可以減輕處罰情節,認罪態度較好,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得到被害人諒解,若無其他法定從重情節,基準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慮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免除處罰;基準刑爲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應當減輕處罰。

(六)被告人有2個以上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或雖只有2個情節,其中之一爲應當減輕情節的;沒有其他妨礙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考慮跨法定刑幅度減輕處罰或者適用免予刑事處罰,該情形應由審委會討論決定。

(七)被告人全部賠償或者大部分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在2— 5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被害人系輕傷(輕傷偏輕)、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無其他法定從重情節的,可以考慮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八)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在2—4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基準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的,可以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九)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處罰;基準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的,可以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處罰;基準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慮免予刑事處罰、管制或者拘役。

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對造成被害人損害最低的損害程度要求就是達到輕傷。若僅僅造成了輕微傷損害,那此時雖然也屬於故意傷害,但卻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所以,這個時候,我們看到給予行爲人的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而並非是刑事方面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