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人員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對販毒人員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販毒人員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販毒的行爲都有哪些?

1、將毒品買入後又轉手賣出,從中牟利的;

2、將家中祖傳下來的毒品賣出牟利的;

3、製造毒品後銷售的;

4、以毒品爲流通手段交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

5、以毒品支付勞務費或者償還債務的;

6、賒銷毒品的;

7、介紹毒販,從中牟利的;

8、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定,以牟利爲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綜上所述,走私販毒是嚴重犯罪活動,販毒分子會被法院判刑,承擔刑事責任。對販毒分子的處罰是比較嚴厲的,對武裝販毒、販毒數量大、跨國販毒或者販毒團伙主犯,可以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乃至死刑,即便是販毒數量少,也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