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的法律後果會是什麼

販毒的法律後果會是什麼

相信現如今在社會生活當中,對於毒品的危害基本上沒有人不知道。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羣出於好心,嘗試吸毒,毒品一旦觸碰以後將很難戒掉。因此有些人在生活當中爲了吸毒,甚至會在吸毒過程當中觸犯到販毒,吸毒和販毒是完全兩種不同的性質。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販毒的法律後果是什麼樣子的?

一、販毒的法律後果是什麼樣子的?

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不滿二百克、海 洛因 或者甲基 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二、吸毒的危害

1、對身心的危害

(1)吸毒對身體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藥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引起的對身體的一種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機體的功能失調和組織病理變化。中毒主要特徵有:嗜睡、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定向障礙等。

(2)戒斷反應:是長期吸毒造成的一種嚴重和具有潛在致命危險的身心損害,通常在突然終止用藥或減少用藥劑量後發生。許多吸毒者在沒有經濟來源購毒、吸毒的情況下,或死於嚴重的身體戒斷反應引起的各種併發症,或由於痛苦難忍而自殺身亡。戒斷反應也是吸毒者戒斷難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礙與變態: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礙是幻覺和思維障礙。他們的行爲特點圍繞毒品轉,甚至爲吸毒而喪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靜脈注射毒品給濫用者帶來感染性合併症,最常見的有化膿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擔憂的艾滋病問題。此外,吸毒還會損害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易感染各種疾病。

2、對社會的危害

(1)對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爲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難境地。

(2)對社會生產力的巨大破壞: 吸毒首先導致身體疾病,影響生產,其次是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和浪費, 同時毒品活動還造成環境惡化, 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3)毒品活動擾亂社會治安: 毒品活動加劇誘發了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治安, 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3]

3、對人體的機理的危害

目前流行最廣、危害最嚴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屬於阿片酊藥物。在正常人的腦內和體內一些器官,存在着內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體。在正常情況下,內源性阿片肽作用於阿片受體,調節着人的情緒和行爲。人在吸食海洛因後,抑制了內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漸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狀態,一旦停用就會出現不安、焦慮、忽冷忽熱、起雞皮疙瘩、流淚、流涕、出汗、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這種戒斷反應的痛苦,反過來又促使吸毒者爲避免這種痛苦而千方百計地維持吸毒狀態。冰毒和搖頭丸在藥理作用上屬中樞興奮藥,毀壞人的神經中樞。現在有不法分子說吸冰毒不會讓身體上癮。引誘青少年走入歧途。這種觀點是絕對錯誤的。青年人要有決心要堅決抵制。吸毒者結局多是家破人亡或被關入戒毒所。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在生活當中販毒的話,那麼無論犯多少,我國法院都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販毒最嚴重的情況會面臨死刑。針對販毒的量刑,根據毒品的數量來進行計算的。毒品對人的危害是十分強烈的,不管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大家在生活當中都千萬不要觸碰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