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搖撞騙的情節嚴重指什麼?

一、招搖撞騙的情節嚴重指什麼?

招搖撞騙的情節嚴重指什麼?

1、招搖撞騙5人次以上的;

2、導致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死亡、嚴重殘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的;

4、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犯罪的構成要件直接反映該罪社會危害性程度。在該罪的基本構成要件中,既無數額多少的要求,也無情節輕重的要求,即只要行爲人爲謀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招搖撞騙的,就構成該罪,因此,行爲人實施地每一次招搖撞騙都符合該罪的基本構成要件,單獨構成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有的招搖撞騙行爲本身性質並不嚴重,但被害人卻由於行爲人招搖撞騙的行爲而精神失常,甚至自殺等。

二、招搖撞騙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爲。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行爲主要包括兩種情況: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人員;此種國家機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於“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爲了謀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綜上所述,招搖撞騙的量刑有兩個標準,對於情節嚴重的,量刑起點是三年徒刑。認定情節嚴重可以從幾個方面入手,比如多次招搖撞騙,或者導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殺自殘,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對於情節十分惡劣的,法院可以最多判處犯罪分子十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