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最新招搖撞騙罪構成是什麼

法律規定最新招搖撞騙罪構成是什麼
律師解析:招搖撞騙罪是指爲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爲。
本罪屬於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原則上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本罪在主觀只能是故意,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