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別偷稅和騙稅

如何區別偷稅和騙稅
律師解析:手段不同:
1、偷稅則是採取非法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稅款還沒有繳到國庫。
偷稅所採取的是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賬憑證或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手段。
2、騙稅行爲人是把已繳到國庫的稅款騙歸自己所有。
騙稅所採取的是假報出口貨物數量、虛報出口貨物價格、僞造塗改報關單等手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