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有哪些具體區別

一、概念不同。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是指行爲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爲。
二、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非法向社會公衆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集資詐騙罪表現爲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爲。
三、主觀方面不同。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行爲人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是否已獲利不影響罪名的成立;集資詐騙罪具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92條規定: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爲。

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有哪些具體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