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拔土地是如何獲得的

劃拔土地按下列流程獲得:
1.申請。由建設用地單位持經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等有關檔案向擬劃撥土地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2.審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覈,劃定用地範圍。
3.批准。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給建設用地批准書。
4.劃撥土地。
5.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證。
《土地管理法》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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