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300萬爲什麼判1年半?

一、詐騙300萬爲什麼判1年半?

詐騙300萬爲什麼判1年半?

詐騙300萬被判一年半說明當事人認錯的態度良好,也歸還了詐騙的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9、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二、詐騙罪的減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根據國家《刑法》規定,犯罪後主動報案並闡述自己犯罪行爲的,對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發落。犯罪分子及時檢舉他人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情報的,使得破除其他案件等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或酌情處罰。被判處管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期間執行時遵守監規,接受勞動改造以及有悔改表現的,應當減刑。

綜合上面所說的,詐騙的金額比較大,那麼所需要受到的處罰就會越重,但在犯了錯之後而選擇及時的認錯,彌補自己的過錯,歸還所有的錢財,那麼法院會從各方面進行考慮判刑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處理的方式也是會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