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30萬判幾年?與詐騙罪有什麼區別

在詐騙犯罪當中,如果行爲人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透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手段,從而騙取對方與之簽訂合同,牟取非法利益的話,這樣的行爲達到了一定數額之後會被認定爲合同詐騙罪。那現實中,行爲人透過合同詐騙30萬判幾年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爲你解答疑惑。

合同詐騙30萬判幾年?與詐騙罪有什麼區別

一、合同詐騙30萬判幾年

合同詐騙30萬屬於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個人二萬元以上,單位二十萬元以上。數額巨大:個人二十萬以上,單位二百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個人八十萬元以上,單位八百萬元以上。

二、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從本質上看,合同詐騙罪也是一種具體的詐騙犯罪,其與詐騙罪是特殊與一般的關係,它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侵犯的客體不同。詐騙罪只侵犯財產所有權,是單一客體,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又侵犯合同行爲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盡相同。詐騙罪可以表現爲虛構任何事實或隱瞞真相,以騙取財物;本罪只是在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因而欺詐手段有特定範圍的特殊性。

(3)犯罪主體不盡相同。詐騙罪限於自然人主體;本罪主體包括單位,且是任何單位。

(4)本罪與詐騙罪屬於法條競合,應當遵循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

合同詐騙30萬的屬於合同詐騙犯罪中數額巨大的範圍,因此在對罪犯量刑處罰的時候,自然就不會是比較輕的處罰,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會判處罰金,而通常罰金的數額也是需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的。要是你對合同詐騙30萬判幾年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