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有什麼區別

一、主觀故意產生時間不同
合同詐騙故意產生的時間既可以是行爲人實施行爲的最初,也可以產生在其他合法行爲進行的過程中;而詐騙罪的主觀故意必須是產生於犯罪行爲開始之初。
二、客觀表現形式不同
關鍵在於是否利用合同進行了詐騙,合同詐騙罪中的合同一般是有對價的雙務合同,簽訂的合同爲贈與合同等單務合同不會成立合同詐騙罪。
三、犯罪主體不同
合同詐騙的犯罪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而普通詐騙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單位。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24條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