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詐騙罪的犯罪形態認定是怎樣的?

保險詐騙罪的犯罪形態認定是怎樣的?

保險是我們在意外發生前提前做的保障,如今越來越多的騙保行爲出現,法律術語即保險詐騙罪。怎樣的行爲能夠構成保險詐騙罪呢?保險詐騙罪的犯罪形態認定又是怎樣的呢?今天本站的小編就將有關知識告訴大家。

一、什麼是保險詐騙罪?

保險詐騙罪:(刑法第198條)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爲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爲。“虛構保險標的”,是指投保人違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虛構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保險標的或者將不合格的標的僞稱爲合格的標的,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爲。

二、保險詐騙罪的犯罪形態認定

(一)劃清保險詐騙罪與非罪行爲的界限。關鍵在於騙取保險金的數額是否達到了較大,未達較大數額,可按一般的違反保險法的行爲處理,達到較大數額構成保險詐騙罪。

(二) 認定保險詐騙罪中涉及有關犯罪的問題。實施保險詐騙活動,故意以縱火、殺人、傷害、傳播傳染病、虐待、遺棄等行爲方式製造財產損失、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結果,騙取保險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條第2款規定,按數罪併罰處罰,如放火罪與保險詐騙罪並罰,故意殺人罪與保險詐騙罪並罰,故意傷害罪與保險詐騙罪並罰,等等。

三、保險詐騙罪的刑罰規定

根據刑法第198條的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保險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我們能夠知道保險詐騙罪的犯罪形態認定與騙保金額以及是否有其他犯罪行爲有關,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了解相關法律知識,並且遵守法律規定。關於保險詐騙罪的其他相關知識,大家如果想要進一步的瞭解,可以在本站網站上進行在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