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詐騙罪從犯進行認定

如何對詐騙罪從犯進行認定

在共同犯罪當中,對主犯、從犯以及脅從犯的認定是很重要的,畢竟身份不同,對行爲人的處罰就不一樣。那麼大家知道對詐騙犯罪的從犯該如何認定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一、如何對詐騙罪從犯進行認定

1、在實施詐騙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爲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爲從犯。但這個標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爲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於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2、在實施詐騙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爲主犯,被動接受任 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爲從犯。

3、多人實施詐騙罪其行爲屬於共同犯罪,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於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爲從犯。

4、在詐騙案中實行行爲強度通常較小,或者技巧不夠熟練,視爲從犯。

5、詐騙案中從犯由於初次作案、行爲強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練,通常對造成犯罪結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二、詐騙罪最多判幾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刑法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因此,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的,就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