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1、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3、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