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業務員判刑嗎

非法集資業務員退了提成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爲犯罪處理。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爲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一般來說如果業務員能夠把公司給的提成都全數的退出來的話,基本上受到的處罰也是非常的輕的,當然如果業務員的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話,那麼基本上是不會被認定構成犯罪的,但是對於一些領導人員和積極參加者就另當別論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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