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分手費算不算敲詐勒索男方自願補償

不算。
敲詐行爲是一般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而情侶間的分手費通常是一方認爲自己的青春被耽誤了,對方要補償自己,並非無故索要財物。
敲詐表現爲行爲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爲。男方自願賠償不算要挾。若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並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索要分手費算不算敲詐勒索男方自願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