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審查的原則有哪些?

強姦罪審查的原則有哪些?

強姦罪審查的原則有哪些?

(1)審查、判斷證據必須客觀、全面。審查、判斷證據應當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審查證據的證據能力,這是解決證據適格性的問題,即證據必須合法取得才具有證據資格,才能作爲案件事實的認定依據;二是判斷證據的證明力,即證據事實對案件事實有無證明作用以及證明程度如何。在同一案件的適格證據中,往往既有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也有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甚至在同一個證據中,既有對被告人有利的內容,也有對被告人不利的內容。在這種情況下,審判人員應當客觀、全面地分析證據的證明力。如果只簡單地採信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或者相反,都是不客觀、不全面的。

(2)強姦案件的證據具有特殊性,即直接證明強姦行爲是否成立的直接證據往往只有被告人供述和被害人陳述。在這種“一對一”的情況下,簡單地採信被害人陳述或被告人供述都是不正確的,容易放縱犯罪或者冤枉無辜。應當將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結合其他間接證據進行分析、比較、整合,去僞存真:一是要將被告人供述與被害人陳述兩者間進行比較分析,發現是否存在矛盾之處;二是將間接證據與被告人供述或被害人陳述進行比較分析,在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各個證據的證明力。

(3)在客觀、全面分析證據內容及證明力,確定證據證明方向的基礎上,再從正面論證、反面認證以及補充論證等多角度對證據的充分性問題進行論證,以此確定案件事實是否達到了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其中,正面論證即論證證明被告人實施違背婦女意志強行性.交行爲的證據是否充分。反面論證是要論證根據現有的證據是否能夠排除必要的合理懷疑。補充論證則是指論證能否排除被告人採取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事實的存在。

綜合上面所說的,強姦罪是屬於一種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但在對此罪進行審查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原則來,不僅要確定構成的要件符合法律所規規定的標準,同時對於證據入手的審查也是需要與案件相符合,這樣才能保障到讓違法者付出該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