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批捕了可取保候審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批捕了可取保候審嗎?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批捕了可取保候審嗎?

如果已經由檢察院批捕了的,其委託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而能否取保候審的需要公安部門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害性以及法定情況決定。一般情況下批捕後是不能再申請取保候審的,但也存在特殊情況的,如果批捕了被逮捕後,出現特殊情況,同時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則及公安部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對於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給予取保候審:

1、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2、對於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審。

3、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綜上所述,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後,也是可以委託律師來爲自己申請取保候審的,至於是否能夠獲得批准,還需要看相關機構的審查。如果獲得取保候審的話,那麼需要提供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

一直以來取保候審,都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視的一項制度,它體現了我們國家的一個人文方面的關懷,確實這樣的一種人文關懷的話,他對的犯罪嫌疑人所進行的,但是你不管怎麼樣來說的話,其實是犯罪的人員,他們也是有最基本的一個生命的權利,除非說是被判處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