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批捕嗎?

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批捕嗎?

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批捕嗎?

提起公訴,作爲起訴的一種類型,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一項訴訟活動。提起公訴是人民檢察院的一項專門權力,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不得行使。人民檢察院作爲國家的控訴機關,應當謹慎地行使控訴權,保證犯罪行爲得到應受的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保護人權。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提起公訴是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要進行認真、全面的審查,必須查明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是否屬於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有無附帶民事訴訟,偵查活動是否合法。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可以詢問證人和被害人。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即應作出起訴的決定,按照刑事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法律規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6條規定:凡需要提起訴訟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這一規定表明:人民檢察院要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提起訴訟必須進要進行全面審查,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對於需要起訴的案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三、條件

提起公訴的條件可分爲實體條件和程序條件,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我國刑事訴訟法的這一規定,與其他國家的規定較爲一致,且符合公訴制度的一般法理。具體說來,公訴的法定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1、犯罪嫌疑人的行爲依法已經構成犯罪。

2、證據確實、充分。

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在做出了違法行爲後,司法機關是一定會對犯罪行爲進行立案調查的,那麼當調查時掌握了犯罪事實和證據後,也是可以申請將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那麼在逮捕後,也是可以預防犯罪嫌疑人再次做出違法行爲,同時法院也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對犯罪嫌疑人提出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