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時律師的工作有哪些

批捕時律師的工作有哪些

一、批捕時律師的工作有哪些

(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申訴和控告

(2)代爲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會見犯罪嫌疑人

律師接受委託後,與偵查機關取得聯繫,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時提出會見嫌疑人的具體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

(4)拘留期限屆滿,而又沒有批准逮捕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逮捕期限屆滿,而又移送檢察機關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被錯誤逮捕有國家賠償嗎?

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法》對刑事賠償作出具體規定,對於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具有重要意義。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

(1)在刑事訴訟中,錯誤拘留、錯誤逮捕、無罪錯判的;刑訊逼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爲,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2)違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造成財產損害的。

逮捕後,無罪釋放屬於上面的情形(1),因此可以獲得國家賠償。

綜上所述,如果有違法犯罪行爲,被公安機關偵查的,那麼不管案件發展到什麼程度都應該及時委託律師,畢竟律師相較於其他人員都具備更專業的知識,更能解決大家遇到的問題,越早委託律師更好的能從不同角度分析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