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強制措施的條件有哪些

一、解除強制措施的條件是什麼?

解除強制措施的條件有哪些

刑事強制措施是國家爲了保障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而授權刑事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強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因發生了法定事由,沒有必要繼續適用強制措施而決定予以撤銷的訴訟行爲。

一般情況下,解除強制措施都是因爲強制措施的時間超過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發現了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或者案件已經辦結的,應當解除強制措施。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二、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怎麼寫?

(一)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的內容一般分爲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項四部分

1、首部。首先應在文書首部居中寫明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字樣;還要寫清楚申請人的姓名、所屬的律師事務所以及具體的通訊地址或聯繫方法。

2、正文。首先要寫明申請事項;然後是申請的事實與理由。

3、尾部。要註明文書揚要提交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4、附項:附上申請解除強制措施的有關證據。

(二)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的格式: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

申請人:XXX

通訊地址或聯繫方法:

申請事項:解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採取的強制措施。

申請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因涉嫌XXX一案,於XX年XX月XX日XX時始被XXX採取XXX的強制措施,現已超過法定期限。作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委託的律師(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規定,特提出申請。請予解除對其採取的強制措施。

此致

XXX公安局

XXX人民檢察院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本申請書可用於刑事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或者審理附段,向有關機關提出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解除刑事強制措施的申請。

綜上,我們瞭解到解除強制措施的條件非常複雜,而由於刑事強制措施的種類不一樣,導致具體的解除條件一般也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