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多久能開庭?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多久能開庭?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多久能開庭?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一般需要五個月時間。具體情況如下: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司法審理過程中各階段的期限規定是什麼?

1、拘後偵查及報捕。(時限:3天至1個月)

刑事拘留後,要在3天內公安機關要向檢察機關報捕,可延長至7天,案情複雜的,經上級的檢察機關批准後,可延長到30天

2、檢察機關的審查逮捕。(時限:7天)

檢察機關在收到報捕材料後,在7天內決定是否批捕,如果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則公安機關要馬上放人。

3、公安機關的捕後偵查。(時限:一般爲2個月)

如果檢察機關批捕,案件又會再從檢察機關送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進行捕後偵查,捕後偵查期爲2個月,經上級檢察機關批准,可延長1個月,交通極爲不便的地區的重大案件,可再延長2個月。

4、審查起訴。(時限:1個半月)

公安機關在捕後完成偵查後,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要在1個半月內完成審查,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如果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那麼公安機關也要從批捕後到開庭多長時間?馬上放人。(在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可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次)

5、一審。(時限:1個半月)

如果檢察機關向法院起訴,那麼法院要在1個月內作出一審判決,至遲不能超過1個半月。

6、二審(時限:1個半月)

一審判決作出後,被告人不服的,可以10天內上訴,檢察機關認爲判決不當的,也可以在10天內提出抗訴。不論上訴或抗訴,二審法院要在1個半月內作出二審判決。

司法審理階段的具體時間長短是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複雜程度來進行的,因爲司法機關在對相關事項進行偵查和判決時,是需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