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拘役不屬於強制措施,而屬於刑事處罰,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根據《刑法》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