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得多少天才可以提出逮捕請求?

刑事拘留一般得多少天才可以提出逮捕請求?

一、刑事拘留一般得多少天才可以提出逮捕請求?

1、實施刑事拘留的當天,就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拘留的請求。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拘留的時候需要出示拘留證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須判刑?

1、拘留37天后並不是必須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措施,是否涉嫌觸犯《刑法》,先由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認爲不構成犯罪的撤銷案件;認爲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檢查院移交案件,建議提起公訴再由檢察機關審查案件;認爲不構成犯罪的,退回偵查機關,此時就將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認爲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判決是否構成犯罪。

2、37天刑事拘留期滿後,有兩種可能:一是無罪釋放;一是批准逮捕,待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不會在刑事拘留期滿後直接判刑;就是從檢察院提起公訴到法院宣判,一般還要一個多月或兩個多月甚至更長,這要看案情的複雜程度。

公民在實施刑事犯罪行爲之後,就有被公安機關拘留的可能,公安機關在實施拘留行爲之後,若是已經收集了足夠多的證明被拘留者犯罪了的證據,可以向檢察院提出逮捕請求。當然,提出的請求不一定會被檢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