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傳銷人員批捕多久審判?

對傳銷人員批捕多久審判?

一、對傳銷人員批捕多久審判?

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是指在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的發起人、決策人、操縱人,以及在傳銷活動中擔負策劃、指揮、佈置、協調等重要職責,或者在傳銷活動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人員。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規定,公安機關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辦案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二、傳銷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爲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民個人財產,通常是貨幣。傳銷常伴隨偷稅漏稅、哄擡物價等現象,侵犯多個社會關係和法律客體。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組織、從事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但不是所有的傳銷行爲都構成犯罪,情節一般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只有行爲人實施傳銷行爲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要區分傳銷罪與直銷活動中的違規行爲。若在直銷行爲中出現誇大直銷員收入、產品功效等欺騙、誤導行爲,應由直銷監管部門處以行政處罰,而不應視爲傳銷罪。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傳銷的組織策劃者,多次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的積極參與者。對一般參加者,則不予追究。

綜上所述,在我國南方一些地區,傳銷活動猖獗,屢禁不止,這種違法犯罪行爲破壞市場經濟,給廣大受害人帶來經濟損失。公安機關對領導傳銷的頭目逮捕後,要儘快的落實相關證據,移送檢察院審查。根據普通刑事案件辦理程序,從逮捕到審判要四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