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後在看守所突然大出血怎麼辦?

批捕後在看守所突然大出血怎麼辦?

一、批捕後在看守所突然大出血怎麼辦?

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第五十三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刑事訴訟法》第65條規定了患嚴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審。具體參見該套第三項: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保外就醫主要針對的是法院已經判刑的情況,不是刑法執行方式,只是一種情形,需要開具證明。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取保候審的權利,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拘留期間患有嚴重疾病的,可以依法申請取保候審,公安機關若認爲該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安全且有擔保人爲其擔保或交納保證金的應當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