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逮捕之後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羈押期限爲多久?

在逮捕之後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羈押期限爲多久?

一、在逮捕之後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羈押期限爲多久?

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批准可以延長,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

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仿冒商標罪的條件有哪些?

1、該罪的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和單位,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即構成本罪。

2、該罪侵犯的客體爲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該罪主觀方面爲故意,且以營利爲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4、該罪的客觀方面爲行爲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標行爲,且情節嚴重。

三、仿冒商標罪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2)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2)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因假冒註冊他人的商標只要構成了犯罪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處罰,在被判決之前就需要進行暫時的關押犯罪嫌疑人,但對於羈押的期限一定要在法律所規定的範圍之內,如果要進行延長的話,就一定要向上級部門申請,這樣案件纔可以順利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