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最多可拘留多長時間?

一、拘留所最多可拘留多長時間

拘留所最多可拘留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爲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爲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爲15日以下。《民法通則》、《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都做出了規定。拘留通常分爲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三種,三種拘留也有不同的最長時限規定。

拘留是將對象拘禁限制,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察的人依法暫時扣押;將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一般不超過十五天,是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爲,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爲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合併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司法拘留一種是指在民事、行政 訴訟或法院執行過程中,對妨害訴訟活動(如:作僞證、衝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逃避執行)等,由 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決定,屬於強制措施,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或《行政訴訟法》,最高期限爲十五日,由法院將被拘留人交公安機關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請複議,拘留期內,由法院決定提前解釋或期滿釋放。

二、相關規定有哪些

司法拘留還有一種: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對嚴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應負民事責任的行爲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由此可見,民法通則所規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國家的名義,對嚴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行爲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種懲罰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爲嚴厲的懲罰措施。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若後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綜上所述,對於在拘留所中的嫌疑人,其實最多不超過30日,爲保證拘留的合法進行,如果有工作人員違規拘留的那麼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舉報申訴,拘留所都有一定的管理規定,所以大家也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